NOW news 2009/04/0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以後訴訟離婚的夫妻,經過法院調解和解後,離婚就成立,對專辦夫妻訴訟離婚的律師來說,打一次離婚官司5到7萬元,如果新法一實施,這個費用可能賺不到了。

報紙上的分類廣告,處處可以看到打離婚官司的小框框,同樣離婚官司的廣告,在網路上寫的更清楚,事務所直接標明他們專辦離婚官司,律師也是專精離婚訴訟24小時服務,就怕漏了想離婚的怨偶。

不過尋求訴訟離婚的夫妻,在民法修訂後,可能可以跳過聘請律師這一步驟,直接向法院申請調解,這樣的做法,對專辦離婚律師來說有沒有影響,看法兩極。

一般來說打離婚官司,事務所的律師收費標準,一件案子5萬到7萬元不等,視案情的複雜度再往上加總,少了律師辯護,當事人樂得省下律師費,不過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可能真的虧大了!(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楊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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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W news 2009/04/02

為了簡化離婚手續,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修法初審通過《民法增訂第一千零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往後夫妻訴訟離婚,只要經過法院調解或和解達成離婚協議之後就算生效,雙方不用再到戶政機關變更戶籍,省事很多。

以往經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夫妻,雙方得拿著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到戶政機關辦理戶籍變更,這樣離婚才算生效;不過,立法院1日修法將要簡化離婚程序。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張清雲表示,「到法院提訴訟或有意訴訟,婚姻關係即消滅。」

一般來說,離婚可以分成「協議離婚」還有「訴訟離婚」兩種,其中訴訟離婚,夫妻雙方得到法院打官司判決之後,再到戶政機關登記才算生效;不過,修法後只要經過法院調解或和解發文給戶政機關,就可以免去雙方離婚後還要見面的尷尬。

修法目的在於簡化訴訟離婚的繁雜程序,也免去已經水火不同夫妻間的困擾,雖然離婚變簡單,不過,畢竟要維持婚姻不容易,有意走上離婚一途的夫妻還是要謹慎考慮。(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羅欣怡、楊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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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凰衛視 2009/04/01

  荊楚網消息 (楚天金報) 據《新法制報》報道 情人爭名分,江西貴溪男子張金無奈之下,竟僞造法院判決書,“判決”自己與原配妻子“離婚”。不料較真的情人李麗拿著判決書去法院鑒定真僞。

  35歲的張金是貴溪市一家國企的職工,結婚已有7年。有了女兒後,妻子江春花辭職在家帶孩子。時間一長,夫妻倆感情轉淡。

  張金漸漸開始晚歸。2007年,他結識了餐館女老闆李麗。李麗長相俏麗,離異獨身,做事幹練,張金心動了,便稱自己也已離異,很快和李麗同居在一起。

  此後,張金提起離婚訴訟,但因江春花不同意,法院判決不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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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2009/04/02

修正案初審通過 簡化程序

〔記者曾韋禎、項程鎮、謝文華、許紹軒/台北報導〕有意離婚的男女注意了,未來經法院調解、和解達成離婚協議者,婚姻關係即不存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民法增訂第一千零五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簡化離婚程序,不須再另至戶政機關登記。本案仍須送請立院院會三讀通過。

目前離婚制度只有兩願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兩種,但法院訴訟實務上有太多案例,夫妻關係已形同水火,但只要有一方不願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就算經法院已調解或和解離婚也沒用,新制將可提升法院公信力,解決怨偶問題,提升婚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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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新聞社 2009/04/01

  今年演藝圈婚變不斷,庾澄慶和伊能靜才剛宣佈離婚,婚後關係一直風雨飄搖的賈靜雯、孫志浩,再爆婚姻不保。最近賈靜雯返台,除了照顧病中母親,也傳出她向朋友打聽離婚手續要怎麼辦,言談中,她還透露自己現在是“快樂的單身女郎”。

  據報道,賈靜雯婚後一直住在上海夫家,這陣子除了返台次數頻繁,在台的時間也加長,而且在數次公開露面中絶口不提與孫志浩的關係。她上《百萬小學堂》節目時,張小燕苦勸她一句“何必結婚呢”,讓她尷尬無言。

  先前傳出賈靜雯給孫志浩兩條路,一是收斂花天酒地習性,二就是離婚。據了解,她已經做好離婚打算,除了向朋友打聽如何離婚,也開始准備復出拍戲,可望出演楊佩佩大戲《儂本多情》中的女主角香雪兒一角。

  友人透露,賈靜雯和孫志浩的個性都很硬,兩人常在孫志浩酒後發生嚴重爭吵,賈媽媽有時看不過去叨念孫志浩幾句,孫志浩也會回嘴,讓賈靜雯更火大。聞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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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2009.04.02

民法增訂調解離婚的途徑,有法官認為可以避免怨偶在法庭互揭瘡疤,甚至把孩子、親友搬上法庭赤裸地互相攻訐,保全家庭的「最後和諧」;不過也有法官提醒,由司法事務官負責調解可能不夠慎重,離婚調解筆錄應交由法官確認後才能生效。

有豐富家事法庭經驗的現任高院法官謝靜慧指出,調解的好處是讓當事人有機會坐下來談一談離婚善後事宜,現行裁判離婚都要先經調解委員會調解,再由法官調解並製作調解筆錄;調解成功,雙方依調解條件協議離婚,調解不成就進入實質審理。

她說,雖然雙方當事人都同意調解條件並簽字,但常發生一方反悔不去辦理離婚登記,之前的調解因此「全做白工」;因為我國離婚採登記制,協議離婚必須兩造一起去辦理登記。

另有法官指出,離婚裁判是處理「家裡的風暴」,除涉及夫妻感情衝突外,還涉及財產分配及子女監護等問題,甚至常須傳喚子女到法庭作證,當著父或母的面,指控他們的不是,為了贏得官司,不惜相互攻訐、互揭瘡疤,家人成了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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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9.04.02

過去法院只能勸合不勸離的婚姻調解機制可望有新作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一讀通過增訂離婚除協議、打官司外,還可透過法院調解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依現行民法規定,離婚有兩造協議離婚、到法院打官司裁判離婚兩種方式。當事人如果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依目前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先經法院調解,但目前司法實務及家事事件處理法規定,法院只能調解「合」、不能調「離」。

因應現代社會需求,立委提案在民法中增訂:「離婚經法院調解或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

現行實務上,協議離婚者,除需兩名證人在離婚證書上簽字外,離婚夫婦還需共同到戶政機關登記後才算生效;昨天一讀通過新增的法院調解離婚方式,同時規定調解離婚成立者,「法院應依職權通知戶政機關」,以使身分關係與戶籍登記一致,也可免除離婚兩造又得面對面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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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2009/03/30 記者林曉娟/綜合報導

日本流行樂天后宇多田,推自傳回顧出道10年來的音樂歷程和從小到大的成長心情,意外透露與紀里谷和明離婚,竟是因為婚姻生活令她覺得喘不過氣。

宇多田 錢太多很困擾

宇多田在19日一口氣推出2本自傳寫真書「點」和「線」,收錄她親筆寫下的文字以及歷年的發言語錄,由於她的爸媽皆為音樂人,她從小就以錄音室為家,她形容當歌手就像是她這一生都逃不開的魔咒。而出道10年,專輯總銷量超過2500萬張的她,也坦承因此累積太多的財富令她覺得困擾。

提到婚姻,在複雜的家庭環境中長大的宇多田笑稱,她相當不善於在別人面前展現自己真實的一面,與紀里谷和明結婚後,他卻像是緊迫盯人的記者一樣,總要她毫無保留的吐露內心的想法,令她喘不過氣來,最後決定結束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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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 news 2009/03/30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老公在電梯內激吻同性情人,這讓同床共枕8年的妻子實在難堪。王清表示打算離婚。對於激吻,兩位當事人的回答卻不相同,王清丈夫小浩表示是酒後玩笑,吳飛卻大方承認是他的戀人,在一起5年多了。

根據王清表示,生完孩子兩、三個月後的一天,自己無意間發現老公手機裡有很多跟別人之間的曖昧信息,氣憤的她按著號碼回撥過去,竟發現是個男人。

為此,夫妻倆大吵一架,此後兩人之間爭吵不斷。王清說,老公承認與其他男子關係曖昧,並跟該男子去了成都,「我想男性的威脅不大,也想好好過日子」,自己又趕過去找回老公。之後,兩人來到廣州工作,而讓王清沒有想到的是,老公竟然將男子帶回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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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 2009/03/29

紐約市曼哈坦家事法庭一名法官最近一天內,就聽取了十多個父親因經濟衰退,要求減少子女贍養費的案件。事實上,美國各地這類迫切要求正急遽增加,使法庭窮於應付,法官也感到驚駭無奈。

在涵蓋拉斯維加斯的內華達州克拉克郡,許多原來按時支付子女贍養費,現在手頭拮据的父母,紛紛打電話向地區檢察官署家庭輔助部門申訴。

在密爾瓦基,擁有監護權的父母去年向兒童支持部門要求另一方支付贍養費的案件增加20%,大部分是在去秋當地失業率開始上升之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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