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2009/05/21  

藝人王靜瑩去年11月,帶兒子小蝦米離家出走,接著和先生陳威陶,展開監護權大戰,法官後來裁定兩人共同擁有監護權,輪流照顧小孩一個星期,但陳威陶日前又告王靜瑩略誘子女脫離家庭,王靜瑩上午出庭時,對陳威陶似乎很不諒解。


穿著淺色洋裝,瘦了一大圈的王靜瑩幾乎素顏出現在台北地檢署,跟先生陳威陶的離婚官司還沒結束,現在又被告,感到莫名其妙。

記者:「聽到這個罪名會不會覺得很意外?」藝人王靜瑩:「對啊對啊,我還打電話去分局問,什麼是略誘?略誘誰啊?略誘什麼呢?因為我也沒有聽過父母可以略誘子女。」

陳威陶控告王靜瑩涉嫌違反刑法第241條略誘罪嫌,似乎有意爭奪兒子所有的監護權,王靜瑩強調,去年底夫妻就因為監護權的官司鬧上法院,當時法官裁定兩人共同擁有監護權,輪流照顧兒子小蝦米一個星期,不知道為何陳威陶想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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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時電子報 2009/05/22 林宏聰/高縣報導
五十三歲有家暴紀錄的男子曾能旺,其妻曾石秀琴向法院訴請離婚,原訂廿一日開庭審理;廿日晚間他可能因此想不開而持刀殺妻,行凶後,走到案發檳榔攤旁的蚵仔寮漁港跳海自盡。其妻子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昨天上午他的屍體被打撈上岸。

前天晚上近十一時,警方接獲報案,指梓官鄉廣澤路的宏昌檳榔攤前,有名婦人路倒。警方趕到,發現五十一歲的檳榔攤老闆娘曾石秀琴身上多處刀傷,倒在血泊當中,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回天乏術,判斷致命傷在左胸口。

現場血跡斑斑,一直延伸至約廿公尺外的蚵仔寮漁港碼頭,警方懷疑凶嫌跳海自殺,凌晨一時出動打撈,直到上午八時半才找到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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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2009/05/22
〔記者蘇福男/高縣報導〕家暴夫殺妻、畏罪跳港自殺,不幸的是,被害人保護令早已生效,卻因公文傳送,警方來不及宣達,悲劇就已發生!

要不到錢 家暴夫揮刀

警方調查,53歲曾姓男子有長期家暴紀錄,20日深夜10時許,曾某向在高雄縣梓官鄉蚵仔寮漁港旁開設檳榔攤的曾妻(51歲)伸手要錢未果,又不滿妻子要求離婚,就在離婚案開庭前夕,涉嫌持刀殺害妻子,隨後沿蚵仔寮漁港岸邊跑了約20公尺後,畏罪跳海自殺,沿路血跡斑斑,令人怵目驚心。

保護令生效 還沒送達

梓官消防隊趕抵發現,曾婦下顎和左胸口都有刀傷,大量失血已無生命跡象,曾某則不見蹤影,警方順著沿途血跡,研判曾某落海,昨天消防隊將曾某屍體打撈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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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蘋果日報 2009/05/22

「打老婆像打牛」妻訴離躲家暴 釀2死悲劇

【丁治綱/高雄報導】高雄縣梓官鄉一對結縭三十五年的夫妻,因妻子不堪丈夫長期施暴,三年內兩度聲請家暴保護令核可,日前更訴請離婚,家事法庭原定昨審理,不料,家暴夫前晚竟持刀殺死妻,再到蚵仔寮漁港跳海自殺身亡,造成兩死慘劇。

手段偏激
警方調查發現,殺妻後自殺的男子曾能旺(五十三歲)與妻子石秀琴(五十一歲)育有二子一女,子女都已成年,曾男從事製冰業,妻子在丈夫的製冰廠對面開檳榔攤,他的小兒子對警方說,父親十九日晚上曾說:「後天(二十一日)開庭後,我會簽字離婚,然後去自殺。」他們前晚八時許在父親房內桌上,發現一封遺書,爸爸交代要將保險理賠金及財產,留給長子及長媳,但當時父親已入睡。

尖刀狂刺捅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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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葉英豪╱桃園報導】 2009.05.25

徐姓水果商婚後酗酒、嗜賭如命,酒醉或輸錢回家常打老婆出氣,外出補貨時,更將老婆當成小狗,用狗鍊將她鍊鎖在房間桌腳,桃園地方法院認定他不尊重他人人格,判准雙方離婚。

徐姓水果商81年間和郭女結婚,婚後個性丕變,只要稍有不順,就對她拳打腳踢,酒後或輸錢更嚴重,曾被丈夫用酒杯砸頭,還拿鐵條打她胸部。

87年間,徐男積欠逾500萬元賭債,痛毆妻子出氣還要脅她回娘家挖錢代還。徐妻回娘家將價值800萬元房地產全抵押,後無力清償遭拍賣,鬧到娘家對她不能諒解。徐男不知感恩,反打電話要脅岳母全家人要小心。

92年間,徐男外出補貨時唯恐妻子逃家,拿鐵鍊綑綁在妻子頸部、身上,再鎖到房間桌腳底下一整個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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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2009/05/25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夫妻鬧離婚,兒子成人球!

台南縣張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十餘年,去年開始出現狂CALL妻子電話、偷看洗澡以及拿妻子內褲自慰等怪異行為,妻子訴請離婚獲准,但夫妻倆都不願意扶養已經就讀國中的兩名歲兒子,法院審酌後,強迫丈夫要扶養兩名兒子。

張妻表示,自己與張某於民國85年結婚,目前有兩名分別是13及12歲的兒子,原本生活尚稱美滿,但去年婚姻出現變調,張某不但經常口出惡言,處處限制她的行動,連自己洗澡時,張某也會在浴室外偷看是否有在浴室內傳簡訊,甚至還曾衝入浴室內盤查。

張妻不堪長期遭精神凌虐,搬出住家自行居住,但張某仍不放過,甚至曾在一個多小時內,狂CALL近50通電話的紀錄;並曾前往妻子工作地點騷擾,強調「要讓妳沒有工作」。

張妻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由,向台南地院訴請離婚,地院審酌准離,張不滿判決結果,向高分院上訴,強調自己失控行為,是因一時氣憤所致,至於拿老婆內褲自慰一事,則是因為老婆不願與他行房,才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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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VBS 2009-05-23

一名長期和妻子分房的水煎包小販鄭先生,在私娼寮認識一名吳姓女子,沒想到卻落入溫柔鄉陷阱!警方說,這1年來,吳姓女子假借辦喪事,做生意等理由跟鄭先生借了3百萬,鄭先生瞞著妻子以房屋抵押貸款籌錢給對方,最後卻只拿到一張芭樂票,才發現被騙,妻子得知後和他鬧離婚,如今鄭先生婚姻破裂,還得揹債。
鄭先生:「我自己做的事自己擔。」

賣水煎包起家的鄭先生,一把鼻涕一把淚,想到自己都已經62歲了,還落入溫柔鄉陷阱,不僅被騙300萬,還跟妻子離婚。鄭先生:「她(吳姓女子)說她母親生病,還說要用2百萬買攤位,拿來做生意。」

因為和妻子分房長達9年,鄭先生為了解決生理需求,去年1月在基隆私娼寮,認識了吳姓女子,兩人隨即交往,但後來吳姓女子假借辦喪事、做生意為由,跟他借3百萬,鄭先生不疑有他,一步步往陷阱裡跳。鄭先生:「我不知道這是假的,我當初想說有支票在我這。」

瞞著妻子,偷偷拿房地契抵押籌錢給吳姓女子,最後卻只拿到一張芭樂票,如今還得每個月要繳利息,妻子知道後堅持要離婚,裡子面子都沒了,鄭先生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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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09/05/27

導演梁修身的長子梁赫群和小兒子梁正群,先後投入演藝圈,梁赫群有才華,梁正群帥氣,兄弟倆長相差異頗大,梁正群昨參加八大單元劇《青春歌仔》首映,意外被爆出兄弟倆是同父異母,但他不敢任意發言,昨人在上海的梁修身大方承認:「他們的確是同父異母,我和梁赫群的媽媽25年前離婚,兒子們兄友弟恭。」梁赫群也說:「我和弟弟常會聊職籃和一起打電玩。」
梁正群昨被記者詢問和在綜藝界大顯身手的梁赫群是否同父異母,他有些惶恐,但未否認,僅低調說:「不要問我,我輩分最低,去問我爸或我哥。」梁修身育有3子1女,據悉梁修身在25年前因外遇與梁赫群的媽媽離異,之後再娶梁正群的媽媽。
梁修身昨坦承說:「他們的確是同父異母,這不是秘密,我對孩子們都是愛的教育,我的兒子們兄友弟恭,兄弟倆還一起去加拿大念書,我和前妻互動很好,家人間都會互相幫忙。」梁修身也透露,梁赫群很照顧梁正群,因弟弟是新人,常會向製作單位推薦弟弟。
對於同父異母一事,梁赫群大方說:「這是大人的事,我們小孩互動沒問題。」外界覺得梁正群帥氣,「我不是以外型取勝,弟弟確實長得帥,我們是一家人,沒什麼好比較的」。父母離婚後因沒有住在一起,梁赫群和梁正群互動較少,直到1997年兄弟倆齊赴溫哥華念書,才逐漸熱絡,「因為家教關係,我們互動就像哥哥對弟弟,長幼有序」。
昨《青春歌仔》有插曲,曾鬧得不愉快的離婚夫婦馬妞、馮光榮為了挺導演澎恰恰,意外「狹路相逢」,兩人之前有官司,但馬妞不願多回應,只說:「是為了澎哥來的,之前官司已和解,兩人早就沒聯絡。」
報導:陳幼英、張瑞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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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2009/05/3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長老教會吳姓女老師,在日本讀書與美籍男子結婚後,卻因對方為「安息日會」信徒,教義格格不入,飲食、生活均受到限制,乃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勝訴。

據了解,吳姓女教師93年赴日本深造後,與在當地工作美國籍男子查爾斯結識交往,雙方於96年6月間返回台灣辦理公證結婚,並約定等她學成回台定居。

吳女指出,不料兩造婚後在日本生活期間,查爾斯竟以生活被干涉為由拒絕行房;又因其夫信仰基督再臨安息日教會,須在生活上踐行飲食、假日休閒活動,及金錢使用等方面的限制,與她原本信仰長老教會教義格格不入,生活習慣和價值觀時起衝突,乃於去年7月間分居,不久她回台灣,對方卻違反約定拒絕來台定居。

她又說,其夫為「安息日會」教徒,每禮拜五太陽下山後,到星期六太陽下山,除了吃飯、睡覺,不能從事與宗教無關的事情,且安息日會信徒吃素,她是長老教會,沒有守安息日的習慣,因為宗教的關係,其夫會干涉她的生活,造成其精神壓力很大,於是以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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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09.06.04

葉姓工人在妻子懷孕後,對太太說「你無法滿足我」而外遇,在妻子坐月子期間還帶情婦回家親熱,丈母娘在家也不避諱,妻子坐完月子休夫,岳母作證「女婿太超過」,法官判准離婚,女嬰監護權也歸媽媽。

桃園地院調查,葉姓男子(30歲)在機械廠當工人,和吳姓幼稚園老師結婚二年多,妻子去年三月懷孕。據吳姓女老師向法院指出,懷孕後,因有害喜現象,不方便盡妻子義務,丈夫對她說「我有生理需求,你懷孕無法滿足我」而外出尋歡,經常不回家。

吳女向法院指出,去年底的懷孕末期到今年二月坐月子期間,丈夫帶一名女子返家,騙她說是租屋女房客,卻常進入這名女子房間親熱,無視她在家坐月子,女子毫不避諱的叫床,連她都聽得到,母親來家中幫忙,丈夫也當岳母不存在,照常和情婦做愛。

吳姓女老師無法忍受丈夫的胡作非為,坐完月子就向法院訴請休夫,葉姓男子否認外遇,說妻子指控不實,他工作不穩定,不願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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